根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川委群组发[2014]1号)通知精神,我校全体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纪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本人向党组织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职务: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附件2
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
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纪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情况报告如下:
本单位共有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人,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的 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