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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根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川委群组发[2014]1号)通知精神,我校全体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纪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本人向党组织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职务: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年


 

附件2

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

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情况报告

据中共四川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纪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情况报告如下:

本单位共有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人,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的   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报告日期: